通知公告

关于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考试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0 浏览量:

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将于2021424日在迎西校区逸夫楼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外考生健康监测

1、监测对象:除本校应届考生外,其他以普通招考的方式报考的所有考生。

2、具体要求:校外考生备考期间做好防护,考前14天内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云南省瑞丽市)和境外。考生须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温监测表》(附件1),考生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教室后将体温监测登记表(本人签字后)交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进校安排

考生于424日上午8:00,由我校迎西校区西北门有序入校,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行程码(绿码)核验,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校。

三、特殊情况处理

1、考生如有下述情况之一,须如实填写《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特殊情况自报登记表》(附件2)。考生在423日前将纸质扫描版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照片发至:tyutgs@tyut.edu.cn,邮件名称为报名号-姓名-特殊情况自报登记表

①考前14天内监测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

②考前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

③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④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

⑤考前14天内存在其他影响公共健康安全的情况。

2、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考前14天内监测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等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温监测表.doc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特殊情况自报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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