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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遴选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
来源: 日期:2022-04-17 20:11:06 访问次数: |
研[2022]2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确保2022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顺利开展,本次遴选采取线上评审方式。现就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凡符合《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0年修订)》(附件1)文件规定的我校教师及对我校学科建设有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校外人员均可申请。
二、申请者需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1.申请材料:《简况表》(附件2)与佐证材料及《承诺书》生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教工号+姓名+学院)
2.填写的承担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本人是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款已进入本校财务(即必须是本人为负责人的项目经费方予认可)。
3.填写中的“近三年”指从2019年1月1日算起,“近五年”指从2017年1月1日算起。
三、除《简况表》外,申请者还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登记表》,用A4纸打印扩成A3。(请适当调整表格和字体大小,尽量放在一张纸上)
四、遴选办法第三条所列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简况表(适用转聘/杰出人才)》(附件3)与佐证材料及《承诺书》生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教工号+姓名+学院)
五、2022年6月30日前年满54周岁者不再申报。
六、若申报材料中有涉密的,请进行脱密处理,并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
七、申请材料于4月30日前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进行严格初选,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和《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向研究生院推荐。
八、学院汇总盖章签字后的申请者材料(pdf版)、《评审情况登记表》(pdf版)和“汇总表”(pdf和excel版)发送至wangdan@tyut.edu.cn。
九、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或研究生院学位办。
十、请组织在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完善导师系统个人基本信息。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