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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4-09-03 10:33:47 访问次数:

各学院、研究所: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1〕14号《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从2011年9月10日—10月21日在2012届(2008级)本科毕业生中进行推荐免试攻读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为了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的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确保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 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2012年推免生指标仍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指标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有部分推荐到其它招生单位的指标。
1 、各学院推荐推免生指标的分配原则
1 )推荐校外学术型指标分配,根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按每 175 名毕业生分配1个推荐校外学术型指标。
2) 推荐校内学术型推免生指标分配,考虑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和学科类型确定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①以学院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每 25 名毕业生分配1个指标,在此基础上考虑学科类型适当调整指标。
②学科类型包含以下几种情况:国家级学科(含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增加4个推荐指标;省级学科(含重点学科和建设学科)增加2个推荐指标,省级扶持学科和艰苦学科增加1个推荐指标,并按一级学科确定学科类型。
③毕业生人数少的学院,按照每个一级学科点接收推免生人数不低于5人,每个二级学科点不低于2人确定总推荐指标。
3) 推荐校内的专业学位指标分配,考虑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和学科点个数确定推荐指标。按每 28 名毕业生分配1个推荐指标,同时考虑每个学科点接收推免生人数不低于2人,不超过6人确定推荐总指标。
2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指标分配原则
1 )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的指标分配原则:各学院在总推荐指标的基础上给各学科点进行分配,一级硕士点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低于3人,没有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点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 不低于2人 ,考虑学科类型再适当增加,各学科点接收推荐生人数总数一般不超过8人。独立招生的直属研究所,接收的推免生由相关学院推荐,研究所的每个学术型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为2人,有重点学科的研究所再适当增加。
2 )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指标分配原则:在总推荐指标的基础上给各专业学位进行分配,每个学科点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低于2人、不超过6人。独立招生的直属研究所接收推免生人数为3人。
二、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按照《太原理工大学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办法(暂行)》执行
1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 )全国CET-4 考试合格。
4 )前三年学习成绩中一般不能出现不及格课程。
5 )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位、独立学院、和三校生)。
2 、选拔条件
1 )一般类推荐,各学院对满足基本条件的学生按照三年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分数高者列前。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分数*学分)/∑学分)
2 )特殊人才推荐: 在全国性A类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本科生,或者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SSCI收录的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本科生,均需满足基本条件且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列前40%。
三、推荐办法与工作程序
1 .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组,对推荐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 .各学院须成立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5人组成的推荐小组,院长担任组长,院党委书记和相关直属研究所所长担任副组长,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一般类推荐的推荐办法
1 )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推荐指标(含推内和推外),对选择校内推荐的申请者在同一本科专业按三年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初选;对选择校外推荐的申请者学院按全院三年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初选,初选比例为1:1,初选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具备推荐资格,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不进行笔试考试。复试合格后,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专业,并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备案后上报省考试中心。
2 )如本人不同意所推荐的专业,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学院按照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 )已确定推荐外校的学生,如未能收到外校接收函者,可转为校内推荐。
4. 特殊人才推荐办法
1 )凡符合特殊人才选拔条件的本科生需申请报名,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特殊人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凡符合特殊人才第一类条件的申请者,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处室审核申请材料合格后,列入推荐名单;凡符合特殊人才第二类条件的申请者,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学院组织专家答辩会,答辩通过者列入推荐名单。所有列入推荐名单的申请者,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后,列入拟录取名单。
2 )研究生院将拨出专用推荐指标用于特殊人才的推荐,不占用各学院所分配的推荐指标。
3 )符合特殊人才选拔条件推荐的本科生,只能在本校攻读本专业的硕士学位。
四、时间安排
1 、9月9日由研究生院向各学院公布推免生指标。
2 、9月15日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推荐初选名单、初选推荐表、数据库、推荐领导小组名单(注:数据库结构和推荐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
3 、9月15日 凡符合特殊类人才推荐条件的学生需把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院。
4 、9月19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
5 、9月23日结束公示期,研究生院给各学院下发参加复试名单。
6 、9月24日上午参加复试的学生到校医院体检。
7 、9月28日各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8 、9月30日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拟录取结果。
9 、10月16前日推校外的推免生把接收单位的接收函交到研究生院。
10 、10月19日上午拟录取的推免生到各学院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和登记表。
11 、10月22日拟录取的推免生务必把《推免生登记表》交到各学院,登记表由各学院推荐小组组长统一签字后交到研究生院。
12 、10月24日-31日,推免生持报名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3 、11月10日-14日到太原理工大学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五、其它事宜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能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 、推免生在入学前,如有违犯学校有关规定或课程考试、毕业设计不及格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推免生录取后,按国家计划内培养。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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