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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校级资助申报的通知 |
来源: 日期:2019-12-03 10:12:52 访问次数: |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经费资助与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19〕25号),2019年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校级资助申报正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
①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②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外方学校(或科研机构)发放的3个月及以上联合培养身份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③英语须满足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5.5分或托福80分,或提供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个学年( 8-12 个月)或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
2.资助额度及期限
博士按CSC标准的60%进行资助,最长资助期限为12个月;硕士按CSC标准的40%进行资助,最长资助期限为6个月;其余部分由国家奖助学金及导师科研经费共同承担。
3.申请材料
①《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资助申请书》(1式4份,表格见附件)
②《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资助经费审批表》(1式2份,按当地货币填写,表格见附件)
③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邀请信(接收函)。预计年内出发但尚未获得正式邀请信(接收函)者可暂缓提交,资助申请获批后在出发前必须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④英语(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研究生入学以来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⑥中外双方导师共同签署的联合培养研修计划(无固定格式)
⑦外方导师个人简历(无固定格式)
⑧包含本人导师在内的专家推荐信2封(无固定格式)
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责任书》(见附件)
4.申请流程:
所有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425办公室(电话:6018874)。研究生院评审后,择优录取。
5.申请时间
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15日
附件: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经费资助与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19〕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