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7-31 14:48:50 访问次数:

研〔2023〕33号

各单位:

为鼓励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深入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和成效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内涵提升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按照《2023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评审工作安排》要求,组织开展2023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教师,符合相关申报要求的均可申报。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申报要求

1.成果应依托已被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资助支持,并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且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2.成果第一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3.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4.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涉及多单位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1-2人。

三、推荐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作用。

2.坚持服务需求。服务国家、全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党和国家以及我省重大决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4.坚持追求卓越。在培养机制上有重大改革,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上有重大创新,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有利于全面提升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5.坚持一线规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激励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创新。

四、申报方式

成果第一完成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评审后,择优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8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574991410@qq.com,纸质材料暂不提交,待学校评审后网上填报导出后提交。

1.汇总表(见附件1);

2.申报书(见附件2,推荐序号和成果网址暂空,暂不签字盖章);

3.成果所依托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

4.申报书附件(包括总结报告佐证材料,除视频和出版物电子文档外整合为1个PDF,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佐证材料指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等;成果如为教材、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格式为MP4,码流不小于5Mbps)。

附件1:汇总表.doc

附件2:申报书.doc

附件3:成果依托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4:成果总结报告和佐证材料封面.doc

研究生院

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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