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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日期:2023-09-27 16:30:02 访问次数: |
研〔2023〕46号
各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按照山西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3〕54号)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办法
1.《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2015)版》(附件1)
2.《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暂行)》(附件2)
二、名额分配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各学院预分配名额见《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预分配表》(附件6)。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预分配表》(附件6)中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5个学院,因博士人数较少,每个学院可申报1人参评,共享2个名额。
三、成果认定标准
1.所有参评成果取得日期截止2023年9月30日(含)有效。
2.一年级申请者,申请成果不可使用上一学段获国家奖学金的获奖成果,须原单位出具本次使用的成果未在以往获评国家奖学金中使用的证明。
3.《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2015)版》第八条第一款所述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者的论文需为与攻读专业内涵一致的高水平论文。
4.评审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暂行)》,学术论文统一以最新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为准,中文核心期刊用2020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请学院自行查实,严格审核。查询方法参考附件5。
5.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中,录用文章不列入参评范围,专利需为获批。
四、工作要求
1.学院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组织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
2.学院应组织所有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政策文件,做好宣讲工作,要让每一个学生了解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和具体办法,向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的公示渠道。
3.学院安排专人整理、收集、报送、保存研究生申报材料,国家奖学金相关电子版材料要通过指定邮箱传送。严禁由学生或无关人员代送或转送。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务于2023年10月12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附件8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附件9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10纸质版、电子版)、递补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报送至校评审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地点及邮箱。
注:预分配指标推荐学生申请材料由学院留存,以备核查。
六、校评审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牛老师
电话:3176231
邮箱:tyutyjsjzxj@163.com
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409
附件:相关附件汇总.rar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