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研究生缴纳学费方式与收取时间的通知
来源:学生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7-07-10 17:41:17 访问次数:
全体研究生:
接计划财务处通知,今年缴纳学费及公寓费的方式有所变化,请在校生和9月份即将入学的新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相关费用缴纳,以免影响学籍注册、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等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自主缴费
学生可在8月20日前任意时间登录计划财务处网站(//www.ehidaka.com/jhcwc/index.asp)左下角“缴费系统”,使用任意银行卡(非建行、非本人卡也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缴纳学费及公寓费。(附“缴费提示”)
2.财务代扣
学生持有的建行卡如与6月29日下发的“银行卡号核对表”一致的,以及银行卡号与“核对表”不一致,但已按“核对表”要求格式更改后提交财务的同学,可将学费及公寓费足额存入本人建行卡(也可自主缴费),等待8月20日至8月25日财务代扣。(可在“缴费系统”查看代扣结果)
3.关于公寓费标准
我校因各学院调整校区,涉及学生公寓标准变更较多,请学生在缴费前关注计划财务处网站的 “2017年度公寓费标准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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