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毕业生档案转递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的提示 发布时间: 2024-06-05 来源: 点击率:次

各位毕业生同学:

时光荏苒,大家在太原理工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和成长即将成为各自人生旅途中一段最美好的回忆!在此期间我们见证了你们的努力与拼搏,同时档案也承载了你们的付出与收获。为了高效、准确、及时的做好档案转递工作,现就相关重要事项提示如下:

一、档案的重要性

档案不仅事关每一位毕业生现阶段的升学、就业,更是今后参加工作任职、考核、提拔、离退休等阶段的重要纸质原始性材料,具有唯一性。

二、档案包含材料

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单(包括双学位成绩单)、授予学位证明、年度鉴定表、国家奖学金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校级三好学生材料、校级优秀干部材料、优秀毕业生材料、高中档案材料、高考档案材料、团员材料、服兵役等需要装入的材料。

三、邮寄接收地信息登记

1.20246717时之前由学生本人登录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https://career.tyut.edu.cn/index.html录入档案邮寄接收地信息,主要包括: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联系人(如无具体人名,填写档案管理员或档案室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档案邮寄接收地类型:

1)去工作单位的根据单位要求填写;

2)去升学院校、科研院所的根据升学调档函要求填写;

3)回生源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由学生本人联系咨询确认后再录入系统,务必确保提供信息准确。

备注:档案寄出后学生本人需及时与档案接收部门保持联系并核实接收情况。

四、档案寄出去向

1.到政府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同学档案将邮寄至所在单位;如果档案不邮寄至单位需寄回生源地户籍地人才服务机构的,由学生本人与接收地联系确认并在允许的情况下,在系统中添加或修改接收地为生源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学生,档案将邮寄至就业或创业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考入本校读研的学生,档案待毕业后由所在学院直接移交给研究生院档案室。

4.考入外校或科研院所读研的学生,需提供读研所在学校开具的调档函,根据现阶段学院的安排将调档函提交学院学工办档案专员,并办理登记手续。

5.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且档案不寄发至院校和暂不就业拟升学的学生,档案将邮寄至生源地或户籍地人才服务机构。

6.出国留学的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档案可以选择交由生源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也可选择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市)进行保管;如选择档案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市)保管,需提供调档函等相关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档案专员。

五、邮寄信息更新与查询

1.学生因单位变动需变更邮寄信息的请及时与所在学院档案专员联系,并提供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2.学生档案寄出后所在学院学工办将提供快递单号,具体查询时间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请各位同学及时查询了解。

六、延期毕业生档案管理

延期毕业生待正常毕业后,由学生本人到所在学院教科办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中文成绩单和学位证明,并向学院档案专员提供最新邮寄接收地信息、中文成绩单及学位证明材料。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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