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离退休管理处:
根据国家有关退休文件规定,以下15名同志符合退休条件,经学校研究同意退休。
樊行昭(矿业工程学院,专技三级),李桂梅(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专技七级),戴长华(校医院,专技七级),王建中(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专技九级), 闫世俊(信息与计算机学院,专技九级),武银兰(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专技十级),韩欣(外国语学院,专技十级),杨忠保(山西太原理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专技十级),刘德明(纪检委办公室,管理五级),赵鹏(校园规划与建设处,管理六级),贾月阳(山西太原理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七级),史俊林(工程训练中心,工勤二级),朱贵明(国有资产管理处,工勤二级),刘丽萍(图书馆,工勤二级),李建国(人才交流中心,工勤二级)15名同志退休待遇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太原理工大学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