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20〕18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2020届毕业生的离校工作,确保2020届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各有关部门和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主动作为、热情服务,提高标准、简化流程,倒排时间、做细做实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要讲好抗疫阻击战的英雄故事,激发广大毕业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毕业教育要注重培养毕
业生的校友情怀,多形式多渠道地组织开展爱校荣校主题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坚定理想信念,感恩母校、立志成才、锐意进取,走出校门后继续情牵母校建设、支持母校发展。
二、鉴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组织统一的毕业典礼。各学院可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三、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日—6月15日。毕业生完成学业和毕业答辩、办理完相关手续即可离校,学校将通过邮寄方式随后为学生邮寄报到证、学位证、毕业证等。各学院要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毕业生离校后跟踪随访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顺利收到邮寄证书,并为学生解决由此而带来的各种问题。
三、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思想教育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高标准、高效率地推进2020届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
四、毕业生安全、顺利离校,关乎毕业生切身利益,关乎校园和谐稳定,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务必遵照总体安排和工作日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既重视共性问题的研判解决,更重视个别情况的妥善处理,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对于毕业生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毕业生离校后,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反馈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六、未返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另行安排。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
2.太原理工大学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太原理工大学
2020年6月3日
附件1
太原理工大学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毕业生离校工作,使2020届毕业生能安全、愉快、文明地离开母校,顺利地走向社会,踏上新的工作岗位,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有关部门、各学院负责人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结合抗击疫情的生动实践,讲好战“疫”故事,对毕业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毕业生对毕业、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办法等不理解或存在实际困难时,要及时通过辅导员向上级咨询或反映。
第二条毕业生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深刻认识时代使命和责任担当,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以实际行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局面。
第三条毕业生要积极参加爱校荣校活动。在离校前倡导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与老师进行一次恳谈;为同学献一份爱心。切实做到“四留下”即:给母校留下好形象、给老师留下好印象、给低年级同学留下好榜样、给自己留下美好的回忆。党员、团员、全体学生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毕业生要依据有关规定按时办理离校前的相关手续,办结各项手续后方可离校。如还清所欠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按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向相关部门归还图书资料、物品、器材等。
第五条毕业生离校阶段,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如有以下行为及违反学校其他规定者,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一)侮辱、诽谤、谩骂、围攻、恐吓、威胁或蓄意报复同学或学校工作人员等行为者。
(二)破坏宿舍、教室等公物及公用设施等行为者。
(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及社会治安等行为者。
第六条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配合学校的相关管理。在封闭管理期间不得擅自离校,因事、因病需离校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于擅自离校或办结离校手续应当离校而未离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自觉维护宿舍内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正常秩序。遵守作息时间,爱护公物,维护公共卫生,杜绝任何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要有安全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意识,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人身伤害、防食物中毒、防疾病的意识,又要有从我做起确保安全的责任意识。
附件2
太原理工大学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承办部门 |
承办工作项目及内容 |
地点 |
时间 |
备注 |
党办 校办 |
牵头协调毕业生离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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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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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
集中办理接转组织关系 |
各学院 |
6月2日——6月15日 |
各学院按照组织部要求办理 |
校团委 |
补办团员证、团档案 |
校团委 各学院 |
6月2日——6月15日 |
1.需办理团组织关系及开具介绍信者直接到学院团委办理。 2.补办团员证、团档案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5日前到校团委(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25室)办理。 3.在网上“智慧团建”系统中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
财务部 |
1. “一卡通”手续办理 |
各校区卡务 中心 |
6月2日——6月15日 |
1.卡丢失以后,可持学生证办理退款。 2.校园卡学校不收回,留作纪念。 |
2.办理离校手续 |
各校区办事大厅 |
6月2日——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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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
1.毕业生成绩登记及归档 |
教务部 现代科技学院 |
6月2日——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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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生资格审查 |
6月2日——6月20日 |
3.向学生处提供2020届非定向毕业生数据 |
6月2日——6月25日 |
4.毕业证、学位证发放至学院 |
6月20日——6月30日 |
续表
承办部门 |
承办工作项目及内容 |
地点 |
时间 |
备注 |
研究生院(研工部) |
1.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与协调 |
迎西校区 主楼433
明向行政楼B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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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6月30日 |
第一批离校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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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 |
3.向学生处提供2020届非定 向毕业生数据 |
6月2日——6月20日 |
4 4.毕业证、学位证发至学院 |
6月2日——6月30日 |
5 5.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
学生处 |
1.毕业离校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
迎西校区办公主楼 |
6月2日——6月15日 |
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中贷款毕业生网上操作时间,截至6月9日。具体操作及要求,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首页“通知通告”栏查阅。 |
2.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确认 |
6月2日——6月15日 |
3.整理毕业生档案(学生处部分)送至各学院 |
6月2日——6月15日 |
4.学生就业方案制定、报送、派遣及相关工作 |
就业指导中心 |
6月2日——6月15日 |
就业报到证随后邮寄。 |
后勤处 |
1.验收公寓固定资产并办理离校手续 2.联系快递公司,物品邮寄 |
所住公寓值班室 各校区快递柜前 |
6月2日——6月15日 |
6月15日前离校 |
保卫处 |
办理户籍关系转迁 |
迎西校区户证科、 明向校区保卫科 |
6月2日——6月15日 |
学院集中办理,联系电话:6014496。 |
续表
承办部门 |
承办工作项目及内容 |
地点 |
时间 |
备注 |
图书馆 |
1.毕业生归还所借书籍 |
迎西、 虎峪、 明向校区图书馆 |
工作日皆可 |
1.毕业生办理还书手续在现住宿校区图书馆办理。 2.其他要求参见图书馆网页。 |
2.毕业生到图书馆办离校手续 |
6月2日——6月15日(工作日) |
各学院 |
1.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 |
各学院 相关部门 |
6月2日——6月15日 |
1.6月9日前组织贷款毕业生完成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网上操作,6月15日前完成审核,并将材料报送到学生处(办公主楼109室)。 2.6月15日前将研究生答辩材料送交研究生院(迎西办公主楼433室、明向行政楼B409室)。 3.6月15日18时前将本科生毕业答辩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4.6月15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按研究生、本科生分类分别送至研究生院(迎西办公主楼433室、明向行政楼B409)、学生处(办公主楼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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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 |
6月2日——6月15日 |
3.将所有本科生毕业答辩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
6月2日——6月15日 |
4.报送研究生答辩材料 |
6月2日——6月15日 |
5.完成毕业生鉴定及报送 |
6月2日——6月15日 |
6.离校通知单的发放和验收 |
6月2日——6月15日 |
7.办理学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
6月2日——6月15日 |
8.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本科生) |
6月2日——6月15日 |
9.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领取和邮寄、学生地址登记 |
6月2日——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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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院负责送站,出门凭证 |
6月2日——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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