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0〕6号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我校在2010年6月打架、英语四六级考试、重修及结果考试中作弊的学生如下处理:
一、给予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等违纪行为者严重警告处分:
机械工程学院田*李*陈**邵*刘**刘**翟**
矿业工程学院褚*齐*张**
化学化工学院谢*刘**余*
信息工程学院余**李**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刁**刘*
理学院韦**柳*王**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吴**韩*张**
政法学院张**符**杨*
经济管理学院宇*赵*
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温*闫**张**程**樊**
二、给予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等作弊行为者记过处分:
机械工程学院房*安**王*葛**
矿业工程学院黄*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何**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周**
化学化工学院袁**郝**郭**史**李*周*
三、给予2009年6月英语四六级考试中携带手机(有相关信息)的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矿业工程学院史**
经济管理学院申*崔*
政法学院赵**
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白**王*张*杨**
四、 经
2010年
7月
5日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2010年6月5日电子电工技术B(二)、
6月
6日
机械制图重修考试中找人替考及替他人考试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化学化工学院王**王**史**崔**金*(找人替考)渠*缪**刘*(替人考试)
机械工程学院陈**(替人考试)
五、
2010年
6月
27日
中午,机械学院06级学生刘**等人与信息学院07级学生马*在学生公寓5号楼水房发生冲突,马*持械报复伤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审核批准,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刘**引发事端,造成严重后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审核批准,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二○一○年
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