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1〕9号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我校在2011年6月英语四六级考试中作弊的学生如下处理:
一、给予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等违纪行为者严重警告处分:
机械学院成*
材料学院张*
矿业学院李**
建工学院殷**秦**
信息学院李*肖**王*
经管学院侯**林**
外语学院杨*
体育学院张**张*李*赵**
理学院何**陈*仝**
轻纺美院王**
二、给予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夹带纸条等作弊行为者记过处分:
矿业学院任**
材料学院冯**
水利学院刘**
三、给予在考试中携带有相关信息的手机;使用橡皮式、手表式通讯设备能积极主动承认错误;累计两次考试作弊的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信息学院陈**
矿业学院曲**谢**
轻纺美院张*王**刘**
二○
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