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3〕14号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我校在2013年6月四六级考试、2013年7月期末考试、9月开学补考和5月重修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如下处理。
一、给予在考试中夹带纸条作弊行为者记过处分:
信息学院凌*秦**
轻纺美院王**
计算机学院韩**
软件学院张**马*柳*寇**
李**
机械学院曹**韦**杨*
经管学院孟*龙**
二、给予在考试中携带手机并有与考试相关内容考试作弊的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机械学院胡**
太原理工大学
2013
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