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3〕3号
各学院:
《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太原理工大学
2013年1月16日
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
第二条坚持通过考核提高队伍积极性的原则;坚持基础工作和创新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工作过程和工作效果并重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奖酬相一致的原则。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三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对辅导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测评,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管理,各学院具体实施。
第四条考核对象:全体在岗辅导员。
第五条考核时间:每年12月份对辅导员进行一次年度工作考核。
第六条考核内容: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参加业务培训及调研与科研情况、工作创新情况。详见《辅导员工作考核总表》(附件1),满分100分。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八条考核程序
1.学院依据本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后,及时向辅导员发布。考核细则若有变动,需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报备。
2.辅导员个人自评
辅导员认真总结一年工作,结合考核内容和要求,撰写述职报告,并向所在学院提供与考核有关的材料。
3.学生评价
学院按学号随机抽取辅导员所联系班级不少于30%的学生,辅导员应回避,学生采取匿名打分方式,按《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附件2)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占30分)。
4.学院评定
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考评工作组进行考评(占70分)。将每个辅导员的“学生评价成绩”和“学院考评成绩”综合后,对本院各辅导员给出“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定等级。
5.考核结果公示、报送及推荐参评“优秀”等级的辅导员
学院须在本学院范围内将辅导员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在辅导员本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可从评定等级为“良好”的辅导员中推荐人选参加学校“优秀”等级的评选。
6.评选“优秀”等级辅导员
学校组织全校辅导员工作“优秀”等级评选会,各学院推荐参评的辅导员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全校辅导员总数的20%。具体评选办法另文下达。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中屡出差错,延缓学校整体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在事关学生安全、稳定的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
3.遇有突发事件,知情不报、报告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
4.在学生评优、评奖、申贷、助学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被查实的;
5.参加学校、学院学工系统要求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总出席率不足80%;
6.触犯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罚;
7.学生评价成绩不及格。
第十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2月起试行。
附件:1.辅导员工作考核总表
2.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
3.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4.辅导员工作“优秀”等级申报表
附件1
辅导员工作考核总表
方面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学生评价 (≤30分) |
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 (学生用表) |
师德修养、贴近学生、指导和帮助学生 |
学院考评工作组考评 (≤70分) |
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
1.思想政治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 3.勤工助学工作 4.资助学贷工作 5.大学生课外科技实践和竞赛 6.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 7.与班主任工作的协调配合、指导督查 8.学生干部培养和管理 9.重点学生、重要事件的关注、应对和处理 10.担任党支部书记 11.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12.其他交办工作 |
参加业务培训及调研与科研情况 |
1.工作调研报告 2.辅导员业务学术论文、课题 3.辅导员工作博客 4.进行大学生职业规划辅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项教育教学情况 |
工作创新 |
工作创新和效果 |
注:各学院须根据本表所列项目细化制定本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2
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
辅导员姓名:
序号 |
考核评价内容 |
很差---------------→很好 |
1 |
认真严谨,为人师表 |
12345678910 |
2 |
清正廉洁,学生事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
12345678910 |
3 |
尊重学生,与学生保持良好沟通交流 |
12345678910 |
4 |
深入学生,指导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 |
12345678910 |
5 |
关心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
1234,5678910 |
合计(5个项目分值相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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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辅导员姓名”一栏必须机打,不能手填,学生见到此表时此姓名已印在表上。
2.本表由学院组织测评(测评学生数应不少于所联系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辅导员应回避,学生采取匿名打分方式;五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总分不足18分的,视为不及格。
3.从1分到6分代表着由差到好,学生所选分值越大,越代表着对辅导员在这一分项的认可。
4.此表须在院学工办存档备查。
组织测评人员签名:
学院党委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年度:学院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姓名 |
学生评价成绩 |
基础工作考核成绩 |
参加业务培训及调研与科研考核成绩 |
工作创新考核成绩 |
考核总成绩 |
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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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工作部(处),一份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附件3
辅导员工作“优秀”等级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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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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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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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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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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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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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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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
学校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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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与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一并交至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