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2013〕1号
各学院,各直属科研机构: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业经
2013年
1月
4日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太原理工大学
2013年1月10日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我校研究生不断取得创新性成果,加强研究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经学校同意,研究生院决定设立“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
第二条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以科技项目立项研究的形式,支持我校在读研究生的科学探索、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活动。
第三条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为使相关工作规范、合理,正确把握资助方向,科学、公正地遴选资助项目,同时加强项目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经费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申请与评审
第四条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的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行为端正,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不得参与;
2.申请人须为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3.申请人应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4.研究课题选题明确并具有前沿性和探索性,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合理,有望取得创新性研究进展。
5.申请资助的项目由研究生本人独立申请。
6.每位申请人只能同时承担一项在研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7.每位导师的研究生限报一人。
第五条研究生院每年组织一次研究生科技基金申报,每名研究生每次只能提交一个项目申请。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学院负责审查、汇总学生申报材料,并填写《科技创新基金申请汇总表》,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及学院盖章后,一起提交研究生院。各学院限项申报。
第七条申报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时,项目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关于该研究项目的研究背景、理论依据及近期国内外进展。
第八条由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组织专家听取申请人公开答辩,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激励创新”的原则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强度,最终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项目。
第三章 项目实施与经费管理
第九条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即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导师为项目监管人和财务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管人监督项目的运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研究,及时总结,按时完成结题。
第十条项目申请人在接到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批准通知后,需要根据批准通知规定的研究年限和资助经费,签署《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协议书》。
第十一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研究内容、预期目标不得有重大变动。
第十二条申请人在实施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发现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终止研究计划,经批准后,交回剩余经费。
第十三条研究生院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撤销其继续获得资助的资格、追回已发经费,情节严重者追回全部经费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者;
(2)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未能取得预期科研成果者;
(3)无故不接受学校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者;
(4)经费使用铺张浪费,严重偏离项目科研方向者;
(5)对于在基金资助期内因患病、出国、退学等原因离开学校者,将停止经费资助。
第十四条凡资助项目实行严格的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支出范围以预算为依据,项目资助经费采用一次性拨款的方式。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6000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2000元,资助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五条经费主要用于研究生从事科技创新活动,使用时由研究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根据我校财务制度审查、批准后支出。本基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或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项目经费可以支出的范围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小型仪器设备费、调研费、资料费、版面费、会议费、专利申请费等。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受资助者在资助期限内,科技成果要求以论文、专利等形式出现,其相关内容应是项目研究的成果。硕士生要求至少发表EI检索期刊论文1篇,博士生至少发表SCI检索期刊论文1篇。申请获得的发明专利可视同同等数量的SCI、EI检索论文。
第十八条凡由科技创新基金资助所取得的成果,须按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署名,申请人为论文的第一作者,专利的前2名,并应注明“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
第十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督促申请人认真总结,撰写结题报告,顺利结题。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如出现对项目不负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视情况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全部追回项目拨款,以及未能顺利结题,均停止项目申请人监管导师下次新的申请资格。
第二十一条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的组织管理工作,在研究生院指导下由各学院负责基金的申报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每年获批项目进行评选,优秀的项目上报教育厅申请省级资助。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
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同意,研究生院决定设立 “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参评对象
具有太原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
参与评奖的科研成果均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且须在学习期限内: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3-6年)取得的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术论文:我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发表被SCI、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且发表期刊处于本学科二区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发表被SCI、SSC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
2.专利:已经授权的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要求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3.科技奖:在校期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前3名)。
三、奖励标准
1.博士研究生为每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为每生2000元。
2.奖学金通过计划财务处审批后,直接拨入研究生个人账户。
四、评审时间
每年秋季,由研究生院组织一次科技创新奖评选。具体时间安排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五、评审程序
1.研究生本人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申请表》,需附个人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加附检索证明原件,导师审核所申报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并签字确认。
2.学院负责审查、汇总学生申报材料并填写《科技创新奖申请汇总表》,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及学院盖章后,一并提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审核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六、其它
1.研究生在申报科技创新奖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学术诚信,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撤销其所获奖项,并给予一定处分。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和谐快速跨越发展,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经学校同意,研究生院决定设立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一、项目申报办法
全校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授课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或参与项目的研究。
各单位在学院遴选的基础上可向研究生院报送不超过3项的预选项目。报送的预选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答辩,经评审答辩通过的项目正式确立为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研究生课程与教学改革、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践基地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可依据《申报指南》(每年三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定向申报,也可自选内容申报。
三、资助方式
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为促使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与我校研究生教育全局工作的有效衔接,学校将优先资助依照申报指南定向申报的研究项目。
正式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资助金额为:重点项目1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
四、项目管理与评价
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立项和项目研究的管理与检查工作。
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
项目申请时,申请书中应明确列出项目结题时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或指标),一般应为:1.研究生培养或教学研究论文;2.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等典型成果;3.申报成功省级以上教研课题;4.培养出省级以上优秀博士获硕士论文获得者。
项目结题时,应提交下列各项材料:1.项目结题验收表和评审表;2.项目研究实施工作总结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汇编(含项目实施方案、研究计划、中期检查报告、各类研究报告、正式发表的论文和社会评价)。
研究生院每年都将针对结题项目开展考核评价工作,重点考核项目研究是否达到预定的研究目标(或指标),对评价结果居于前列的项目负责人,研究生院将在下一轮教改项目申报时予以优先资助。
五、申报时间
拟申报当年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应于截止日期之前将项目申请书送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由所在单位汇总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六、省级教改项目
从2013年起,研究生院将不再组织专门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将从当年已经确定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由专家评审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