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3〕3号
学校各单位:
《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岗位系列转换暂行规定》业经
2013年3月4日
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太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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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年3月8日
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岗位系列转换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教职工岗位聘任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制度和我校现阶段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岗位系列的范畴
我校教职工岗位系列根据工作性质分为四种类型:教师系列、教辅系列、管理系列、工勤系列。
教师系列是指在我校教学、科研岗位上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教辅系列是指在我校实验、图书等岗位上主要从事教学、科研辅助工作的人员。
管理系列是指在我校党务、行政等岗位上主要从事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勤系列是指在我校后勤保障、维护服务等岗位上主要从事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等工作的人员。
二、岗位系列转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与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战略相一致。
2.工作性质与岗位系列相一致。
3.有利于教职工个体职业发展。
4.具备目标岗位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及执业资格。
5.工作单位同意。
(二)具体条件
1.教师系列:本人须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具有目标岗位要求的教学科研能力。
2.教辅系列:本人须持有目标岗位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学历(第一学历),具有目标岗位要求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能力。
3.管理系列:本人须已在管理岗位上全职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学历(第一学历),具有目标岗位要求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岗位系列转换程序
1.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岗位系列转换申请表》。
2.申请转换教师与教辅系列的,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目标工作单位考核,双方负责人在《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岗位系列转换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申请转换管理系列的,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负责人在《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岗位系列转换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人事处对《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岗位系列转换申请表》进行审核。
4.申请转换教师与教辅系列的,主管校领导签批同意后,由人事部门为其办理校内调动及岗位转换手续。申请转换管理系列的,主管校领导签批同意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招聘,待应聘成功后由人事部门为其办理校内调动及岗位转换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岗位转换后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转换其它岗位。
2.岗位转换后涉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聘任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教师或教辅岗位人员申请校内调动凡不涉及岗位系列转换的不受此规定限制。管理岗位人员需要校内流动凡不涉及岗位系列转换的按校内招聘执行。
4.学校副处级以上双肩挑岗位不受此规定限制。
5.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教职工岗位管理,本规定执行后凡擅自改变教职工工作岗位造成需要转换岗位系列的,学校将不予批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