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13〕15号
学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明向校区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新校区实际,特制定《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工作人员考勤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理工大学
2013
年10月28日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工作人员考勤办法
(试行)
一、范围
明向校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工作人员(含学校相关部门常驻明向校区工作人员)、各学院常驻明向校区辅导员、各部门临时派往明向校区的工作人员,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人员。
各部门聘用的工作人员、各学院除常驻辅导员外派往明向校区工作的其它人员自行考勤。
二、考勤地点
管委会办公楼门卫室。
三、考勤方式
在考勤点放置指纹考勤机。
四、考勤时间
常驻人员工作日上午9:00之前,下午3:00之前刷指纹;
其他人员到校区后刷指纹(第一次来校区请先到管委会办公楼门卫室采集数据)。
五、考勤工作由明向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