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13〕14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校办函〔2013〕6号),今年我校国庆节假期为
9月
30日
(星期一)至
10月
6日
(星期日)。
10月
7日
(星期一)正式上班、上课。 为确保假期学校安全稳定,现将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单位在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校保〔2013〕14号)、特别是贯彻落实9月5号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国庆前夕对本单位本部门各自的安全工作再进行认真、细致、彻底检查和隐患、矛盾的排查,构成隐患的要按规定建立隐患台账,并确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安全、饮食卫生以及学生宿舍、实验室管理等安全工作。同时积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整改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通过多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中,所查出的、至今仍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和未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和妥善处置,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和难以整改的隐患,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在国庆假期前,学校保卫处要组织安排,分组对全校各单位、部位的安全工作继续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在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要指导、督促有隐患的单位进行落实隐患的整改,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详实记载单位部位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希望各单位在自查自改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将作为学校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假期安全工作做出明确部署,
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要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物防”
的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五、各单位、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学校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关心和做好国庆假期间留校学生的饮食、生活等事宜。
六、国庆放假期间,学校严格执行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值班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外出或其他请假事由,严格执行《太原理工大学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规定。
七、学校单位应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如实向学校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八、国庆放假期间,学校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值班留守工作,确保本部门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请各单位务于
9月
29日
(星期日)下午6时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工作安排分别报送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十、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办公主楼317房间,值班电话:6010222;保卫处值班电话:6010350;公安直属分局驻校警务站电话:6010377。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2013年秋季开学及国庆假期前全校安全大检查登记表
太原理工大学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