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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理工大学团委部分科级岗位干部补充选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2 08:00:00 阅读数:

    为保证校团委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校团委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任岗位

    校团委办公室负责人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2.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

    3.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热爱共青团工作,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任时间及程序

    1.方案备案和公布(11月22)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此实施方案,上报审核备案后,在校团委网站上公布。

    2.报名(11月22日-25日)

    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报名地点:迎西校区办公主楼404室。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6014552

    3.资格审查(11月26日)

    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迎西校区办公楼一层“党务公开”栏公布。

    4.民主推荐(11月26—27)

    5.确定考察对象(11月26—27日)

    6.组织考察(11月26—27日)

    7.酝酿建议人选(11月27—28日)



    校团委

    2019年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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