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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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缴2018年春季学期团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08:08:16 阅读数: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章》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现收缴2018年春季学期团费。各学院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收缴,每人每月0.2元,共6个月,即2018年1月—2018年6月,每人共缴1.2元。根据规定,各学院将收缴上来的团费60%留存学院团委,40%上缴校团委。

    请各学院组织部长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需要上缴的团费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交到校团委基础团务专员处。转账备注需注明:学院、人数、转账人名字及联系方式。

    联系相应专员分别到北区思贤楼1320,明向学生活动中心234领取团费收据。

    基础团务专员:

    迎西及虎峪校区: 王少坤

    明向校区: 李旭


    校团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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