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病保险是由山西省总工会女工部统一组织投保,针对女性特有的六大疾病,为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办理的团体保险。
(一)保险费:
每年每人20元/份。已赔付者不再接受续保,如续保则不予理赔。
(二)保险期限
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每年4月1日0时—次年3月31日24时)。
(三)保险责任及赔付标准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续保不设90日观察期),初次患下列疾病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一类:原发性的乳腺癌、阴道癌、宫颈癌、宫体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中的一种或多种,给付1万元保险金/份/人。
第二类:一类病种转移癌,给付2000元/份/人(与责任1保额不得重复使用)。
第三类:子宫或卵巢疾病并行切除术,给付保险金600元/份/人。
(四)赔付办法
保险期间内,每一保单被保险人年度同时患上述的多种,保险公司最多仅给付其中金额最高的一类疾病保险金,本保单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五)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参保女职工在保险期间内一旦被确诊为初次发生上述所列疾病,应及时将情况报校工会女工部,将理赔材料收集齐备后,上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责任事故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履行保险金给付责任。理赔后,要及时告知校工会女工部。
(六)理赔资料明细
1.投保单位证明:保险回函及投保花名复印件(盖章);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全称、银联卡账号);
4.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险报告单等);
5.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盖单位工会章);
6.出院证(复印件盖单位工会章)